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征收部门常以户籍作为区分安置补偿对象的标准。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本村户籍人口与本村实际的常住人口存在一定的出入,因此,认定安置补偿对象,应当对这些情况进行充分考虑。针对仅凭户籍认定安置补偿对象的不合理情况,圣运律师选取了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大家解读,是否没有本村户籍,就真的没有安置补偿?...
由于征收部门在公布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时会明确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标准,所以我们很多被征收人认为,我们能够得到补偿的方式无外乎安置补偿方案中所规定的方式,要是征收部门只规定了一种补偿方式,那我们就选择这种补偿方式好了,也没什么可纠结的。这样想是非常错误的,会让大家损失很多合法利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圣运...
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海河流域遭遇严重洪涝灾害。8月9日,财政部、水利部紧急预拨10亿元,对国家蓄滞洪区运用期间群众的农作物、专业养殖、经济林、住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等水毁损失予以补偿,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实践中,有时候拆迁户会被告知“拆迁补偿标准就这样”“补偿就是这么多我也没办法”,在拆迁方的各种搪塞和敷衍之下,有的拆迁户签了不合理的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