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遭遇拆除,圣运律师助力获赔15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0-07-08 11:35:27 作者:

近年来,受到环境保护的影响,不少养殖场都面临着被拆的命运。村民何先生的养殖场就遭到了拆除,不知如何是好,最终他选择相信圣运律师,

    近年来,受到环境保护的影响,不少养殖场都面临着被拆的命运。村民何先生的养殖场就遭到了拆除,不知如何是好,最终他选择相信圣运律师,寻求王有银律师的帮助,最终也获得了合理赔偿!

起因:养殖场被拆   

    何先生是南京市高淳区某村村民,在自己村里承包了15亩土地,从事农业生产、修建养殖场等建筑物。2017年9月,街道办以“拆违”为由,组织拆除了何先生的养殖场。

    何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决定求助于深耕拆迁领域多年的王有银律师,于是北上来京,委托圣运律师帮他争取合法权益。

证据收集派上大用场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王有银律师和团队主办律师多方面悉心指导何先生收集证据,律师告诉何先生:

1、和街道办、征收方等通话一定要留意,各种通话信息都要进行录音,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毕竟如果连对话双方的身份信息都不明确,怎么能证明这些话是谁说的呢?  

2、要通过拍照、摄像获取的证据,照片中要体现时间、地点、 人物这些重要要素。

3、保存好房产证、土地证,《限期拆除通知》等重要文件材料。通过指导后孔先生积极收集证据,将自己保留的养殖场被拆前后照片、文件材料交由圣运律师。

    说到这里可能有的拆迁户会心里害怕“我比不了何先生这么细致,上述这些东西不全怎么办”?

    没关系,律师接手后会帮助你收集证据。该案中,团队主办律师急何先生之所急,亲自去到何先生被拆的养殖场了解情况、并且协助何先生申请信息公开。

    经分析,律师通过养殖场被拆前后照片、《限期拆除通知》等多项材料,发现街道办确实实施了拆除行为并且于法无据、也没有告知何先生救济途径和期限,面对拆除,何先生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实属程序违法。这一违法点成为了后续争取合法权益胜利的一大关键。

    律师帮助何先生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街道办拆除行为违法,铁证之下,一审法院支持了何先生的请求,认可了律师的意见确认街道办实施的拆除行为违法。

获得合理赔偿

    为了何先生能获得合理赔偿,王有银主任和团队主办律师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的规定,向街道办提出了赔偿申请。但街道办于2019年2月1日签收该申请书后,未在2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

    王有银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的合法权益损失、财产权益的直接损失。本案中,针对何先生的设备和物品损失应当综合实际情况及市场价值、数量、折旧等因素,酌定损失金额。针对何先生养殖场的生猪损失,应结合何先生的生产规模、生产水平、各类生猪市场价格来酌定损失。针对猪舍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损失,虽然何先生未办理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在农田上建设了猪舍,但这些构筑物的可回收建筑材料属于何先生的合法权益。

    街道办的拆除行为导致建筑材料失去了再利用价值,应当予以赔偿。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的规定,街道办应就其违法行为给何先生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律师协助何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经查明案情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就违法拆除何先生建筑物的行为,赔偿何先生的损失共计1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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