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补偿太原征收,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补偿政策是什么: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发布时间:2024-08-23 16:08:00 作者:圣运律师

城中村拆迁补偿太原征收,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补偿政策是什么,一、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补偿依据有什么变化?太原市委市政府放弃了过去以拆迁住房面积为补偿依据的办法,主要以占用村民房屋土地面积为补偿依据,不让违法多建的难缠户沾光,也不让守本分的老

一、城中村拆迁补偿太原征收,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补偿政策是什么

一、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补偿依据有什么变化?

太原市委市政府放弃了过去以拆迁住房面积为补偿依据的办法,主要以占用村民房屋土地面积为补偿依据,不让违法多建的难缠户沾光,也不让守本分的老实人吃亏。

二、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政策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土地处置及出让金缴纳

1.列入整村拆除计划的城中村,改造方案已批准,并已完成村民转居民、撤村建居、集体经济改造的,市国土局按程序将改造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确定为国有土地,确权给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对城中村改造用地之外的土地进行储备征收。

2.改造用地全部以公开出(转)让方式供地。村集体或开发单位按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备案价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市财政返还85%用于支付村民征收拆迁安置成本。

(二)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市发改、规划、国土、住建、房管、财政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扁平化作业,优化审批流程,并联审批,即报即办,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市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后,规划设计单位同步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与建筑单位设计方案设计工作。与此同时,市发改、国土、环保、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并联开展审查审批工作。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与建筑单位设计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规划产门履行规划建设许可程序,住建部门履行施工许可程序。

(三)规费减免

1.用于安置村民的住宅项目,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消防设施配套费、园林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中小学建设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2.用于发展经济的项目,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外,其余6项费用免收。

(四)村民回迁安置房建设

1.村民安置房不开工建设,发展经济用房不得开工建设;村民安置房不竣工分配,发展经济用房不得对外销售。

2.对于取得开工建设计划的村民安置房项目,市供电、供水等单位应及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确保工程按时开工。

3.村民安置房户型按照村民回迁要求设计。

(五)配套设施建设

启动整村拆除的城中村所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属于市政府建设的,优先列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与整村拆除同步进行。

(六)生活保障

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原村民依法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按规定纳入城镇居民养老等保障体系。达不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七)享受政策

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享受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

三、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城改项目,将进行怎样的处理?

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城改项目,不予享受出让金返还、规费减免等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并采取三项措施重拳出击集体土地各项违法建设。这三项新举措包括:

a、对尚未进行规划审批、尚未启动整村拆除、尚未经区政府、市城改办审定的建设项目,将一律叫停严厉打击;

b、对违反已批准规范方案建设、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城改项目,不予享受出让金返还、规费减免等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c、对在旧宅基地上老房乱搭乱建、加层加建的不法行为,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违建处理控制不及时的,严厉问责。造成违法建设泛滥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二、太原城中村拆迁后有哪些福利政策

一、太原城中村拆迁后有哪些福利政策

(一)土地处置及出让金缴纳

1.列入整村拆除计划的城中村,改造方案已批准,并已完成村民转居民、撤村建居、集体经济改造的,市国土局按程序将改造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确定为国有土地,确权给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对城中村改造用地之外的土地进行储备征收。

2.改造用地全部以公开出(转)让方式供地。村集体或开发单位按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备案价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市财政返还85%用于支付村民征收拆迁安置成本。

(二)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市发改、规划、国土、住建、房管、财政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扁平化作业,优化审批流程,并联审批,即报即办,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市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后,规划设计单位同步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与建筑单位设计方案设计工作。与此同时,市发改、国土、环保、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并联开展审查审批工作。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与建筑单位设计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规划产门履行规划建设许可程序,住建部门履行施工许可程序。

(三)规费减免

1.用于安置村民的住宅项目,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消防设施配套费、园林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中小学建设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2.用于发展经济的项目,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外,其余6项费用免收。

(四)村民回迁安置房建设

1.村民安置房不开工建设,发展经济用房不得开工建设;村民安置房不竣工分配,发展经济用房不得对外销售。

2.对于取得开工建设计划的村民安置房项目,市供电、供水等单位应及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确保工程按时开工。

3.村民安置房户型按照村民回迁要求设计。

(五)配套设施建设

启动整村拆除的城中村所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属于市政府建设的,优先列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与整村拆除同步进行。

(六)生活保障

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原村民依法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按规定纳入城镇居民养老等保障体系。达不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七)享受政策

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享受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从以上可以看出,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政策以占用村民房屋土地面积为补偿依据补偿依据更公平、公开、公正,优惠政策也更全面,只要符合政策,就可以享受。而具体村民具体补偿金额、项目优惠金额,还需以有关部门科学测算、依法确定后,才予补偿。

二、国家福利分房拆迁是什么政策

主要是看你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福利分房如仅指你与单位之间为承租的关系,一直没有办理购买或产权变更手续,则你不能作为被拆迁人而享有拆迁补偿,但你可以作为承租人要求单位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继续承租其新取得的房屋;如果已购买了单位的公房,则你作为被拆迁人享有包括面积补偿在内拆迁补偿。如果没有购买单位公房,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现在购买单位公房,然后做为被拆迁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相关规定:拆迁已购公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政府对被拆迁人不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被拆迁人住房超过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的,拆迁人应当扣除超标部分的补偿款中属于应当上缴财政或者返还原售房单位的部分,并分别上缴或者返还。

三、太原最大城中村改造补偿款怎么分配

太原市的最大城中村殷家堡村采用全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拆迁补偿标准为每分(0.1亩)拆迁补偿标准130万元,拆迁奖励为按合法宅基地证奖励,在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签订拆迁协议的,每证奖励20万元;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5日期间签订拆迁协议的,每证奖励10万元。相较于以前城中村补偿方式,这次可谓“简单而粗暴”,核算简单,便于操作,省却不少麻烦。

法律分析

太原市的最大城中村殷家堡村,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安排如下:根据太原市及小店区针对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殷家堡村的实际情况,选择全货币补偿安置的方式。

拆迁补偿标准:以核定的拆迁居民宅基地的证载面积为准,按证载面积每分(0.1亩)拆迁补偿标准130万元。

拆迁奖励:为鼓励居民积极响应整村拆迁,在拆迁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按合法宅基地证奖励,在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签订拆迁协议的,每证奖励20万元;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5日期间签订拆迁协议的,每证奖励10万元。

每分(0.1亩)130万元的纯货币补偿,相较以前城中村补偿方式,这次可谓“简单而粗暴”,核算简单,便于操作,省却不少麻烦。

现在让我们来盘点下近两年太原市其他城中村都是如何赔偿的。

大东流村

位置: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北中环与和平北路交叉口东南

补偿方案:

方案一:货币补偿

旧村院落以宅基地证合法面积的二倍计算,每平米补偿4640元,装修搬迁等费用每平米360元,规定时间拆迁完毕,每平米奖励500元,货币补偿每平米合计5500元。

货币补偿总额计算方法:5500元/平米*宅基地证合法面积*2+三层成本价*90%*核定面积+四层成本价*70%*核定面积+五层成本价*40%*核定面积+加层简易单彩钢房200元/平米*核定面积+附着物补偿11000元-核定重置面积*600元/平米。

方案二:现房置换(仅限宅基地证合法一层、二层面积)

现房置换每1平米置换集祥美地高层1平米。置换面积奖金及安置等费用每平米补偿860元(其中包括奖励500元、装修费200元、暖气费30元、搬迁费10元、6个月过渡费120元),剩余面积依照货币补偿办法结算。

现房置换计算方法:现房置换面积*860元/平米+(宅基地证合法面积*2-现房置换面积)*5500元/平米+三层成本价*90%*核定面积+四层成本价*70%*核定面积+五层成本价*40%*核定面积+地下室补偿标准*核定面积+简易单彩钢房100元/平米*核定面积+加层简易单彩钢房200元/平米*核定面积+附着物补偿11000元-核定重置面积*600元/平米。

方案三:期房置换(仅限宅基地证合法一层、二层面积)

选择期房每1平米置换1平米高层住宅。

(1)签订协议后,每平米补偿装修搬迁等费用240元(其中包括装修费200元、暖气费30元、搬迁费10元,计算方法:240元/平米*合法宅基地证面积*2);

(2)每平米按20元一次性支付1年(12个月)过渡费。计算方法:20元/平米/月*12个月*合法宅基地证面积*2;

(3)期房置换计算方法:宅基地证合法面积*2*480元/平米【(搬迁等费用240元/平米+240元/平米(12个月过渡费)】+三层成本价*90%*核定面积+地下室补偿标准*核定面积+简易单彩钢房100元/平米*核定面积+附着物补偿11000元-核定重置面积*600元/平米。

(4)之后每半年按20元/平米/月支付过渡费,直至交房。

(5)交房时,置换面积少于拆迁面积的,少于部分按每平米4640元退给被拆迁户;多余被拆迁面积的,多出部分按当时市场价格执行。

方案四:公司借款

本着被拆迁户自愿原则,由太原市**泰商贸有限公司向被拆迁户借款(仅限被拆迁户,每50万元为一个借款单位),公司按13%年息计算,满一年支付一次利息,期限2-3年,以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小王社区

位置:万柏林南内环西街与千峰南路交叉东南

补偿方案:

一、宅基地范围内的建筑物补偿

1村民宅基地范围内的建筑物补偿,一,二层800元?m2,三层按800元的90%,四层按800元的70%,五层按800元的40%补偿,五层以上不予补偿。

2宅基地内一层平方拆迁补偿按二层的800元x2

3宅基地无建筑部分面积;以平米计算800元x2x0.8倍

4宅基地内地下室,地下水库;400元

5宅基地内其与附属建筑如单体门道,单体厕所,照壁,院墙,水井,简易窝棚。等一率不管

6楼房阳台按同层同价计算

7宅基地内室外楼梯以一二层800元x80%三层800元x70%四层800元x40%五层以上不管

8宅机体内搭建的彩钢房简易房棚一二层不管三层按400元x90%四层400元x70%五层400元x10%补偿,2011年12月18日后搭建的一律不管。

二、133范围宅基地外建筑物的货币补偿

1宅基地外固定砖混,框架结构建筑;

一二层每平米500元三层500元x90%四层500元x60%五层500元x50%补偿

2钢架大棚,彩钢房等按一层补偿(有门有窗)260元二层以上不管

亲贤村

补偿方式:商业用房安置+小户型公寓住宅安置+货币补偿

补偿标准:以拆迁居民宅基地证载面积为准,每分(0.1亩)置换商业用房50平方米+小户型公寓住宅80平方米+货币补偿20万元人民币。另外搬迁过渡费,按宅基地证发放,每证每年3万元,四年共计12万。签订拆迁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奖励:根据补偿方案,先拆有奖,按宅基地证核发拆迁奖励费,具体为——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分别每证奖励20万元或10万元。

拓展延伸

根据《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城中村改造需要采取货币补偿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货币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改造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拆迁用途、拆迁面积等因素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人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因此,对于太原最大城中村改造方案中采取的货币补偿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办法》的相关规定。

结语

太原市的最大城中村殷家堡村,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安排如下:根据太原市及小店区针对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殷家堡村的实际情况,选择全货币补偿安置的方式。拆迁补偿标准:以核定的拆迁居民宅基地的证载面积为准,按证载面积每分(0.1亩)拆迁补偿标准130万元。拆迁奖励:为鼓励居民积极响应整村拆迁,在拆迁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按合法宅基地证奖励,在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签订拆迁协议的,每证奖励20万元;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5日期间签订拆迁协议的,每证奖励10万元。每分(0.1亩)130万元的纯货币补偿,相较以前城中村补偿方式,这次可谓“简单而粗暴”,核算简单,便于操作,省却不少麻烦。现在让我们来盘点下近两年太原市其他城中村都是如何赔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四、太原市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1、征收住宅可换房,可补钱

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征收私产房屋,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征收直管公产住宅房屋,可采取货币补偿和安置住房两种方式。拥有其它产权住房的直管公房住宅房屋承租人,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不超过2000元/平方米。征收单位产住宅房屋比照直管公产住宅房屋补偿;征收单位产非住宅房屋,有合法手续确定给予补偿的,只对产权人予以货币补偿;直管公产或单位产房屋征收后,产权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

2、搬迁补偿标准

因征收住宅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搬迁费按房屋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计算,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支付。期房安置的,搬迁费按两次计算,一次付清。

因征收住宅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计算,不足800元/月的按800元/月支付。提供周转房的,被征收人不享受临时安置补贴。

高层安置房屋过渡期限为3年。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日起计算。

房屋征收部门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确需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费,每逾期一年(含一年),在原临时安置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临时安置费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日起按月计算,首次发放期为12个月,之后每6个月发放一次。在通知办理房屋安置手续期限内,被征收人不办理手续的,停止发放临时安置费。

二、被征收房屋怎么计算面积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标注建筑面积为准;未标注建筑面积的,平房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1.334计算,楼房建筑面积以实测建筑面积为准。

被征收房屋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未标注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录为准;未记录用途的,以规划部门的认定为准。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第一条 充分认识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是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城镇建设中的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 影响面大,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正确处理城市建设发展与保护群众具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克服重建设进度,轻拆迁管理的做法,把做好拆迁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做到群众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拆迁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既保证发展的需要,又能够防止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条 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各地要加强对拆迁单位和拆迁评估单位的管理,严格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补偿金额,并实行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要严把审批关,对没有拆迁计划与拆迁安置方案,或违反城市规划的拆迁项目,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资金以及被拆迁人安置不落实的坚决不准实施拆迁,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中要特别重视妥善处理好“双困”家庭的拆迁安置工作。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拆迁、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不及时解决被拆迁人合理要求的拆迁单位,加大处罚力度,采取不批准新的拆迁项目、停业整顿、依法吊销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等措施严肃处理;对不依法行政,不认真解决拆迁投诉的管理部门,要批评教育,责成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太原拆迁补偿标准

太原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违法建筑不予补偿,规定明确,对未经登记的建筑,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住建、规划、国土、财政、房管等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对认定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2、补偿要签订协议,确定被征收房屋予以补偿,那么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以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


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诉讼的标准如下:


1、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对区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太原市拆迁的补偿依据;被征收人对到当地做出的拆迁补偿标准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有力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更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家建设。在当地政府正式公布房屋拆迁政策时,当地民众应当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保证自己的知情权,并在有异议时及时向政府的工作人员提供,进行共同协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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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城中村拆迁补偿太原征收,太原城中村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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