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3 13:09:31 作者:圣运律师
拆迁方没有告知征收补偿决定,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告,被征收人就不能知晓补偿标准吗,拆迁不公告,一天不签字就扣除一天拆迁奖励,如何应对野蛮拆迁?黄先生家房屋去年被纳入拆迁范围,但是至始至终,他都没看到补偿安置方案。这并非上面没有下发,而是村里没有
拆迁不公告,一天不签字就扣除一天拆迁奖励,如何应对野蛮拆迁?
黄先生家房屋去年被纳入拆迁范围,但是至始至终,他都没看到补偿安置方案。这并非上面没有下发,而是村里没有公布。村里告诉他,补偿的政策都是由村里传达,工作人员都能讲清楚,让村民们放心签字。能讲清楚有什么用?谁知道是真是假?黄先生并不傻,他坚持让村里拿出正规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给村民看看。但村里不同意,反而说黄先生不配合工作,还说“一天不签字就扣除一天拆迁奖励”。
事实上,村里这一招还挺管用,黄先生周边的村民由于以老年人在家的情况居多,法制意识不强,为了“多领奖励”,陆续签了字,这让黄先生更着急了。
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告,这合不合法?被征收人就没办法知晓补偿标准了吗?下面拆迁律师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具体进行分析。
村里无权隐藏补偿方案,村民有权知悉补偿标准
在拆迁实践中,农村房屋征收也在适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根据上述两个法条,咱们也就清楚了,征收补偿方案是应当公开发布并征求村民意见的。黄先生所在村委,故意捂着补偿方案不公告,不给村民看,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农村房屋征收中,通常是村委会接受上级委托,具体来组织村民签字。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一些乱像,上面好的政策到了下面执行的时候,就走了样。村里只考虑根据上级定的任务目标来机械地推进自己的工作,枉顾群众的真实利益和需求,一味想着减少拆迁纠纷矛盾,于是就采取这种“偷偷摸摸”的征收模式,让村民“只管签字不用看补偿方案”。
因为一旦村民落笔签字,村里的工作也就大致完成了。而面对签好字的补偿协议,即便村民发现不对劲,补偿有问题,也很难反悔了。这正是当地村委,打的“小算盘”。
村委这种行为,侵犯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开,被征收人又该从哪里知晓真实的补偿标准?
村委不公开征收补偿方案的情况下,黄先生又该从哪里获取补偿方案,从而知晓真实的补偿标准呢?
律师建议黄先生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很明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属于征收方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村委不公开征收补偿方案,咱们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来获取补偿方案,知晓真实的补偿标准和补偿安置方式、拆迁奖励政策。
这个时候,咱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房屋实际情况,拿着这份补偿方案,回过头来和征收方及村委好好谈补偿,同时拆迁奖励也一分不能少。让征收中的“猫腻”无处躲藏,从而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拆迁补偿方案未公告,即是征地中出现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征地公告职责,意味着拆迁程序严重违法,被拆迁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拆迁公告职责。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在没有征地公告和拆迁项目信息的情况下,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拆迁补偿,一定坚持走法律途径维权。拆迁是要有正式的公告、听证等正规程序的,如果拆迁程序不合法或者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话,建议积极与政府协商,协商不成的话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应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拆迁的补偿标准一般会在征收公告中进行公示,至于每户的分户报告,是应当公示的,但是拆迁方一般不会公示,但是你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拆迁许可证也是需要公示的,这属于征收的合法性问题。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没有公告合法吗
●拆迁没有拆迁公告
●拆迁不公示公告合法吗
●拆迁无公告拆迁方要判刑吗
●拆迁公告没有出来,可以拒绝评估吗
●拆迁没通过
●拆迁没达成政府会强拆房子吗
●拆迁没有通知
●拆迁没通知我
●拆迁不通知
●拆迁没有公告合法吗
●拆迁没有公告合法吗
●拆迁无公告拆迁方要判刑吗
●拆迁补偿不公开
●政府拆迁不公示这么办
●拆迁无公告
●拆迁不出公告
●拆迁没有通知
●农村拆迁没有公告
●拆迁不公示
●商住楼拆迁补偿标准政策,商住楼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到期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企业征收拆迁补偿,企业进行拆迁补偿应交纳哪些税费: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公司搬厂拆迁补偿标准,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2024年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燕郊农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判定强拆违法后追责的程序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南陵县征收拆迁补偿干部,2023南陵县许镇镇农村拆迁补偿是多少: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长沙县农村人头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按人头算的嘛: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广东遗漏拆迁补偿标准,2024深圳厂房征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 ,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补偿拆迁审计,征地拆迁补偿补偿的审计方式有哪些: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洛龙区小区拆迁补偿标准,洛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单位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文件,103号令征收赔偿细则: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楼房拆迁层高多少补偿,拆迁标准高度是多少: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异议书,对拆迁方案有异议怎么书面提出 :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国家占用农村土地补偿标准 ,占用农村耕地的补偿法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德阳市拆迁征收补偿,德阳市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房屋动迁赔付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房屋征收先补偿后拆迁诉讼,先搬迁后补偿,这是违法行为吗: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标准河南省征收,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黄浦区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表,黄浦区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广州商铺征收补偿标准拆迁,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方没有告知征收补偿决定,拆迁没有拆迁公告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黄国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