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3 12:08:07 作者:圣运律师
土地征收的有关法律程序,1、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2、征询村民意见。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3、地籍调查
1、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2、征询村民意见。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
4、拟订方案上报审批。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一、征地报批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1、征地告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现状调查及确认。《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二、在南京农村自建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法律分析: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报批征地补偿方案;批准征地补偿方案;土地补偿登记;实施补偿,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法律分析: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法律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土地征收的有关法律程序有哪些
●土地征收的有关法律程序规定
●土地征收程序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土地征收的有关法律程序包括
●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
●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
●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
●土地征收的有关法律程序规定
●土地征收合法程序
●土地征收的程序规定
●拆迁中关于补偿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拆迁补偿的有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城市拆迁院落补偿的法律条文 :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先补偿后拆迁的有关法律规定,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律依据 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律依据: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的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城市拆迁院落补偿的法律条文 :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大棚房违规建筑拆除的有关法律规定?农村大棚房都属于违法建筑吗被强拆后有补偿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出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出让管理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资格有关法律规定,哪些人有资格获得拆迁补偿款: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按份补偿的有关法律规定,按份共有遇到拆迁怎样赔偿: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城市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土地征收的有关法律程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法律条文?拆迁补偿的有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拆迁有关政策?农村拆迁有关法律规定有什么: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的有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相关法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市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土地征收的有关法律程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关于征地拆迁补偿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征地拆迁补偿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安徽省拆迁案例:“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写在这份决定书中不合法!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土地征收的有关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