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宁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的: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发布时间:2024-08-26 14:42:54 作者:圣运律师

宁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宁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的,一、在宁德市区(具体详见征地补偿地段划分图)内经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按本规定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用。二、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

一、宁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宁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的

一、在宁德市区(具体详见征地补偿地段划分图)内经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按本规定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用。

二、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三、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

(一)征用耕地,属水田、菜地,按照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5-10倍补偿;属旱地的,按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5-8倍补偿;

(二)征用果园和经济林地,按同类地段水田补偿费的60%-70%补偿,原属耕地的,按同类地段土地补偿标准补偿;

(三)征用非经济林地,按同类地段水田补偿费40%补偿;

(四)征用鱼(蛏、虾、蟹、鳗鱼、甲鱼、牛蛙等)塘,原属耕地的,按同类地段土地补偿标准补偿;原属围垦的,按同类地段水田补偿费的60-70%补偿;

(五)征用盐田,按同类地段水田补偿费的50%补偿;

(六)征用其他未利用地,按同类地段水田补偿费的15%补偿。

四、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补助标准,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5-6倍补助。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果园和经济林地的.按被征用土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3.5-5倍补助;征用盐田和有养殖生产的水面,按被征用土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2-4倍补助。

五、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六、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

(一)农作物按该耕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倍补偿,征用时地面无青苗的不予赔偿。

(二)人工营建的水产养殖设施按其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补偿,苗种按工本费的60%补偿;水面养殖补偿费按附表

(三)标准计付。

(四)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确定,具体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七、地上附着物为林(果、竹)木的征用后砍伐的林(果、竹)木,为原所有者所有,其补偿费按附表

(三)标准计付。违法建筑物和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含林果树等)不予补偿。

八、各类地段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按被征用土地平均年产值、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情况,并结合区位条件确定(具体见附表

一、附表二,地类以前一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准,年产值以当地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

九、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1条规定的项目,即国防、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国家或者省市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可以按法定补偿标准的低限计付土地补偿安置费。省、市政府对此类重点建设项目有专项制定补偿标准的,按专项规定标准执行。

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除按本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地面物赔偿费外,乡(镇)村不得再收取管理费。但为实施征地工作需要,可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5%,作为征地工作经费,由征地单位(用地单位)支付。

十一、本暂行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两年。

二、宁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在宁德市区(具体详见征地补偿地段划分图)内经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按本规定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用。

二、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三、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

(一)征用耕地,属水田、菜地,按照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5-10倍补偿;属旱地的,按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5-8倍补偿;

(二)征用果园和经济林地,按同类地段水田补偿费的60%-70%补偿,原属耕地的,按同类地段土地补偿标准补偿;

(三)征用非经济林地,按同类地段水田补偿费40%补偿;

(四)征用鱼(蛏、虾、蟹、鳗鱼、甲鱼、牛蛙等)塘,原属耕地的,按同类地段土地补偿标准补偿;原属围垦的,按同类地段水田补偿费的60-70%补偿;

(五)征用盐田,按同类地段水田补偿费的50%补偿;

(六)征用其他未利用地,按同类地段水田补偿费的15%补偿。

四、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补助标准,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5-6倍补助。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果园和经济林地的.按被征用土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3.5-5倍补助;征用盐田和有养殖生产的水面,按被征用土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2-4倍补助。

五、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六、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

(一)农作物按该耕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倍补偿,征用时地面无青苗的不予赔偿。

(二)人工营建的水产养殖设施按其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补偿,苗种按工本费的60%补偿;水面养殖补偿费按附表

(三)标准计付。

(四)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确定,具体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七、地上附着物为林(果、竹)木的征用后砍伐的林(果、竹)木,为原所有者所有,其补偿费按附表

(三)标准计付。违法建筑物和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含林果树等)不予补偿。

八、各类地段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按被征用土地平均年产值、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情况,并结合区位条件确定(具体见附表

一、附表二,地类以前一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准,年产值以当地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

九、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1条规定的项目,即国防、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国家或者省市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可以按法定补偿标准的低限计付土地补偿安置费。省、市政府对此类重点建设项目有专项制定补偿标准的,按专项规定标准执行。

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除按本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地面物赔偿费外,乡(镇)村不得再收取管理费。但为实施征地工作需要,可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5%,作为征地工作经费,由征地单位(用地单位)支付。

十一、本暂行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两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宁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5类片区各地类土地

征地补偿标准不同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将统一征地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宁德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将按照不同区位等级划分片区范围,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安置和留地安置货币补偿。

中心城区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方面,5类片区的各地类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各有不同。其中,一类区的分布范围为,蕉南街道;蕉北街道(不在金涵乡区域);城南镇古溪村、塔山村、坪塔村、后山村、岐头村、福洋村、贵岐村、金蛇头村,蚶岐村。水田9.3万元/亩;旱地7.2万元/亩;园地6.5万元/亩;林地4.0万元/亩;未利用地2.3万元/亩。

中心城区留地安置货币补偿标准方面,4个不同区域补偿标准不同,依次为11万元/亩、8万元/亩、6万元/亩、5万元/亩。比如,蕉南街道;蕉北街道(不在金涵乡区域);城南镇古溪村、塔山村、坪塔村、后山村,补偿标准为11万元/亩。城南镇岐头村、福洋村、贵岐村、金蛇头村,蚶岐村;漳湾镇兰田村、下凡村(铁路以西)、马山村(铁路以西),补偿标准为8万元/亩。

此外,宁德市还规范了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并统一征地工作经费标准,及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坚决杜绝

“同期不同价、同地不同价”

意见特别提出,确定的征地区片综合补偿费用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承诺补偿标准,坚决杜绝“同期不同价、同地不同价”现象的发生。意见有效期为2年,征地补偿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随基准地价两年进行一次调整。意见施行前,已经开始征地补偿但未完成的收储项目用地,且在2016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征地补偿的,可仍适用原有征地补偿政策。

那么,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将如何处置呢?意见明确,意见颁布实施前,根据城市规划,经市政府或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研究,且具备会议纪要、正式批文或书面承诺给被征地村作为发展经营性房地产、市场、商铺等第三产业用地(即原村级预留发展用地)和村民建房用地(即原预留新村建设用地),根据村民意愿,可按货币回购、以地换房、公开出让、村级自建等4种方式处理。

其中,村级自建的方式,原预留新村建设用地建设方案要符合城市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立面设计要与周边环境相衔接,方可采取村委自主建设方式处理,禁止建设单门独户式住宅。村集体组织利用预留新村建设用地建设公寓式住宅小区,优先解决村民住房困难问题,并在2017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三年内竣工完成,对于无法完成的项目地块或单宗预留新村建设用地少于20亩的,经村委会研究确定后,由政府统一收储回购。

四、建德市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1、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 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 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 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 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 补偿安置方案 ,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三条因拆迁 非住宅房屋 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罚则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五条 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 拆迁补偿安置 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 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第三十七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顺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如上所述。土地拆迁的时候都要按照上述的标准进行,如果发现补偿的标准和上述的标准不一致的时候,需要及时的准确的维权。首先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或者是到有关部门反应问题,如果不能够得到解决的话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五、建德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建德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子拆迁赔偿是会结合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主要分为两个部分,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偿,拆迁补偿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计算,安置补偿主要是针对被拆迁人因为拆迁丧失居住地的补偿。

一般房子拆迁如何赔偿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分为两个部份,一部份是属于拆迁补偿,另一部份是属于安置补偿,对于这两种补偿就会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确定。

房屋拆迁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和拆旧程度,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者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给予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主动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二、关于拆迁房的合同纠纷法院审理期限是多久?

拆迁房的合同纠纷法院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拆迁房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建德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额,如果是行政机关想要实施拆迁行为的,那么首先需要取得合法的批准手续,之后还需要履行法定的公告程序,并且行政机关需要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就主要的拆迁补偿事项协商处理,如果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那么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宁德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宁德市拆迁补偿标准

2021年宁德拆迁

宁德最新拆迁房

宁德市拆迁规划

宁德市征地拆迁

宁德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福建宁德拆迁赔偿标准

宁德未来5年拆迁村名单

宁德五年内拆迁名单

notfound浏览器打不开

notfound浏览器打不开

not found

notfound怎么恢复

usernotfound翻译成中文

网站not found怎么办

网站出现not found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宁德市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表,宁德市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北京凯耀黄美鑫律师,在福建宁德办理征收案件,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郑建华律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宁德拆迁补偿标准,福建征地补偿标准2024: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宁德委托律师如何收费,律师费收费范围参考,宁德委托律师收费项目有哪些,律师费指导价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福建宁德市拆迁房屋补偿价格,宁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宁德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网上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宁德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网上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宁德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网上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宁德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版,宁德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宁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维权系列之:今日拆迁补偿在线咨询

宁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宁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宁德市征地拆迁?福建宁德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2024: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凯耀黄美鑫律师,在福建宁德办理征收案件,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郑建华律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宁德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福建宁德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4: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宁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宁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4年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最新

宁德拆迁补偿标准?福建宁德征地拆迁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4: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福建宁德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福建宁德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宁德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福建宁德拆迁安置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4: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宁德找律师诉讼一般是怎么收费的,律师费收费标准2023,宁德找律师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费用收取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宁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宁德市拆迁补偿标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周辰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乘车路线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