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临沂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03 13:23:39 作者:圣运律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临沂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临沂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1、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

一、临沂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

1、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另外,对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时给予的补偿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九条第一款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临沂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临沂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文件

临沂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临沂市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临沂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临沂市2020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2021年临沂征地补偿标准

临沂土地补偿最新标准

临沂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1临沂土地征收

临沂土地征收公告202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最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怎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202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来源:头条-临沂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乘车路线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