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2 13:29:58 作者:圣运律师
违建拆除赔偿,违建拆除新规定,一、违建拆除新规定关于违建问题,现已出台新的相关法规条例。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的规划部门均负有监管职责,也是处理此事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对违建问题作出决策的权力。当遇到违建情况时,该部门有权要求业主
关于违建问题,现已出台新的相关法规条例。
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的规划部门均负有监管职责,也是处理此事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对违建问题作出决策的权力。
当遇到违建情况时,该部门有权要求业主要求停止修建,或设定一个期限进行拆除,也可以选择没收违建物或实施罚款措施。
如违建行为仍在继续进行,应立即予以制止。
而对于已经建成且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则需考虑将其拆除或进行没收。
但是如果建筑物虽然建成但尚可进行改造,那么只需缴纳适当的罚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在整个处理流程中,“限期拆除”给予业主一定的时间来安排搬迁事宜,“补办手续”则是使违建物合法化的关键步骤。
然而,若因违建行为引发纠纷,则部分业主享有的权益可能无法得以保障,例如由于非法建设所获得的相应利益等。
但是,仍然有一些法定权益可供守住,例如依法申请补办手续以及按照约定日期进行拆除的权利。
对于上述不同权益,需要分别加以详细研究,以确保合理有效地加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违反法律程序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时,造成公民财产损失的,公民有权主张国家赔偿。
违法建筑强拆费用赔偿标准有:
1、可以要求支配建筑材料,房屋被依法强拆,但建筑材料仍然是拆迁户的合法财产,拆迁户可以要求自行支配,通过变卖、再建等方式挽回损失。
2、可以要求破坏建筑内财产的赔偿,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强拆需要对房屋内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列出清单,这是因为房屋内的财产仍然属于拆迁户的合法财产。如果遇到未清点财产就执行强拆的情形,可以将其定性为违法强拆,要求赔偿。
3、可以要求拆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广义的拆迁补偿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款、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拿不到的,但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不得因房屋被定性为“违法建筑”而拒绝支付。
4、可以要求赔偿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政府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造成了拆迁户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拆迁户也可以要求赔偿。
房屋违建处理程序有:
1、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违建拆除新规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建拆除新规定,违建拆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