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2 09:37:28 作者:圣运律师
强制拆迁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强制拆迁维权有哪些途径,一、强制拆迁维权有哪些途径倘若您的财产遭受非法拆迁,您有权选择报警求助,或利用摄影摄像(例如拍照)等手段保存重要证据,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提供有力支持。在法治社会中,每一位公民、企业以及其
倘若您的财产遭受非法拆迁,您有权选择报警求助,或利用摄影摄像(例如拍照)等手段保存重要证据,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提供有力支持。
在法治社会中,每一位公民、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组织都有权利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提出质疑并要求司法救济。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他们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在此,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强制执行房屋拆迁的程序终究要依赖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经作出的权威裁决作为基础前提。
倘若行政机关尚未对此作出裁决,那么我们自然无法启动强拆程序。
如果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出现了难以达成的协议或者双方签署合约后又有其中一方反悔,他们便应当采取更为合适的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可能面临的安置补偿以及执行问题。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拆迁人必须已经按照房屋拆迁裁决书中的具体规定向被拆迁人足额支付了货币补偿款项,或是为其提供了相应的安置用房和周转用房。
若被拆迁人对这些给予坚决抵制,那么拆迁人便有权向法院提出提存申请。
还需注意到,即使被拆迁人或者租赁房屋的人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能搬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正在针对拆迁许可证或者房屋拆迁裁决等事宜正在进行诉讼活动中。
然而请不要忘记,如果涉及到被拆迁房屋为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保护性古迹等特殊情况,此类事项属于事后无法挽回损失的范畴,因此也就不能进行强制拆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强制拆迁维权有哪些途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
来源:临律-强制拆迁维权有哪些途径,强制拆迁法律规定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