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30 14:07:48 作者:圣运律师
拆迁人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后,即意味着获得了国家机关对于其实施房屋拆迁活动的行政许可,可以实施房屋拆迁。作为被拆迁人,通过对拆迁
一、对拆迁许可证的发放程序和内容依据进行审查
被拆迁人在对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时,不仅要从形式上审查被拆迁人是否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这五个文件,还要审查拆迁人的这五个文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合法取得、文件持有人于拆迁人及申请人是否已一致。还可以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拆迁许可证时是否存在严重违法程序、是否超越职权、是否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对于拆迁人资格的审查
对上述五个方面的资料进行审查的时候,还不能忽视对拆迁人自身资格的审查。拆迁管理部门向谁发放了拆迁许可证,谁就是拆迁人,才具有拆迁资格。实施委托拆迁的,委托人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并备案。被拆迁人不仅要审查被委托的拆迁单位是否有委托手续,还要审查被委托的拆迁单位是否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
三、对拆迁许可证本身的审查
被拆迁人要对拆迁许可证的本身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具有漏洞、多填、篡改或者字迹不清、未加盖公章等不合法情形,形式必须合法。被拆迁人还可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地范围和拆迁人提供的房屋拆迁范围,实地勘察是否与拆迁许可证相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