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流程,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程序: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发布时间:2025-01-13 16:46:00 作者:圣运律师

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流程,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流程,1、下发征地公告,通知被征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2、双方对征地事宜、补偿标准进行协商;3、经协商后,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规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清理;4、征收完成后,下发补偿款项。集体土地

一、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流程,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流程

1、下发征地公告,通知被征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

2、双方对征地事宜、补偿标准进行协商;

3、经协商后,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规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清理;

4、征收完成后,下发补偿款项。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以上就是对今年山东省农村征地补偿价格的介绍。补偿费用是根据土地类型有所区别的,此外还应该有相关的安置费、青苗补助费等。征收土地是国家发展道路上必经的阶段之一,双方应以协商一致为前提,不强行征收,不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共建和谐社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二、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程序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程序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二、法律对农村土地征用的赔偿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征地拆迁争议如何处理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行为,拆迁户如果在本区法院的申请得不到,可直接到市法院起诉,也可向市法院提出申请,将此案移交其他法院异地审理。

三、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流程

(一)征收基本农田、耕地超过35公顷(525亩)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土地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

(二)征收农用地的,应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三)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也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其他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另行办理;

(四)以法定程序批准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用途给予各项补偿,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听取被征地者的意见;

(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要求举行听证会,在方案公告10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无异议的,征地补偿安置应到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应将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公布并接受监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农村征地补偿流程是什么

(一)下发征地公告,通知被征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

(二)双方对征地事宜、补偿标准进行协商;

(三)经协商后,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规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清理;

(四)征收完成后,下发补偿款项。

一、农村三清三拆有哪些补偿方法

农村三清三拆迁的补偿方式,由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地补偿的步骤

征地流程分以下几个步骤:

(一)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定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以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

(二)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三)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方案。

(五)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和供地。

三、企业征地的条件

依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法定条件是: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原有用途给予补偿。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有专门规定。

5、征地实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同时《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五、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耕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项目有: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项目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项目的申请条件和程序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要求。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土地权属人或合法代表,且土地必须属于征地范围内。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土地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等。申请程序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查和评估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决策。申请人需要配合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调查。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将进行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协商,最终支付补偿款项给申请人。整个申请和审批过程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结语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项目涉及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通常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申请农村土地征地补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人必须是土地权属人或合法代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经过审查和评估后获得批准。申请和审批过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第十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流程图

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流程视频

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程序

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流程最新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新政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流程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政策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1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办法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流程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分配原则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方案

农村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法律政策解答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规定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是多少钱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农村土地征收标准是多少,占用农田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包括什么项目内容呢,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哪些: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制度具有强制性吗,国家可以强制征收农村土地吗: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的程序和原则,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及注意事项是什么: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北京市土地征收补偿规定?,北京市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北京城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北京市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土地征收 条例最新全文查询,2023年农村土地征收新政策: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农村征收土地是要拆迁吗,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哪些: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文件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金额,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农村土地征收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以后还有补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有交社保: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2022农村土地最新政策,农村土地政策2022的新规定: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2022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土地征收后补偿款怎样分配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国家征收农村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山东省土地征收试点是真的吗,农村土地收回是真的吗: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流程视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俞诺子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乘车路线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