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什么意思呀,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发布时间:2025-01-13 15:28:51 作者:圣运律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什么意思呀,农村征收是集体土地还是不动产有优势,在探讨农村征收是集体土地还是不动产有优势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集体土地征收与不动产征收的基本概念和特点。一、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征收通常指的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什么意思呀,农村征收是集体土地还是不动产有优势

在探讨农村征收是集体土地还是不动产有优势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集体土地征收与不动产征收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一、集体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征收通常指的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在这个过程中,补偿款的归属是一个核心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意味着,如果是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补偿款将主要归属于村集体,而非个人。

二、不动产征收

不动产征收则主要涉及到房屋、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征收。在不动产征收中,补偿通常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这些补偿款将直接支付给被征收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即个人或单位。

三、集体土地征收与不动产征收的优势比较

从补偿款归属的角度看,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款主要归属于村集体,这有助于村集体进行公共建设和提升整体福利。然而,个人可能无法直接获得大量补偿款。

在不动产征收中,个人作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可以直接获得相应的补偿款。这有助于保障个人的财产权益,并可能为个人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

从征收过程的角度看,集体土地征收可能涉及到更复杂的权属关系和利益分配问题,因此征收过程可能相对较长且复杂。而不动产征收则相对简单明了,主要关注被征收不动产的价值和所有权人的权益。

综上所述,农村征收是集体土地还是不动产有优势的问题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它取决于具体的征收情况、补偿政策以及个人和村集体的实际需求。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选择。

二、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

以下情况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军事、外交、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防灾、文物保护、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需使用集体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政策是怎样的

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1、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是各地的具体政策不同,请了解当地政府的实际政策。

2、下面是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什么是宅基地

宅基地是指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

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四、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程序不规范。用地单位未批先征,在未取得人民政府颁发用地批准文书之前,直接与农村基层组织自行确定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办法等事项。农村集体组织擅自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补偿、失地农民的安置方案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而是多由用地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直接负责实施。依法应当公告的征地事项没有向基层群众,特别是失地农民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少数村级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收支帐目和对农户的补偿分配不公开,暗箱操作,常常引发农民的不满和上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五、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如何征用

【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请。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第七步】土地征用。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上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用地单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应拒绝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第八步】领取用地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第九步】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土地征用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第十步】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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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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