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发布时间:2022-08-06 19:28:00 作者:圣运律师

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委托人 :丰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某区人民政府案情回顾丰先生在三亚市某区拥有房屋、果园及林木附属设施。为了征收某工程项目用地,区政府征收

委托人 :丰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丰先生在三亚市某区拥有房屋、果园及林木附属设施。为了征收某工程项目用地,区政府征收了丰先生的两处房屋、果园及附属设施。随后,区政府又再次征收了丰先生的另一处数百余平的房屋。在征收方与丰先生未就安置补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区政府就对其房屋强制拆除。该行为导致丰先生一家居无定所、生活困窘。无奈之下,丰先生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经过协商、沟通、复议及诉讼等程序,使案件有效推进,取得了重要进展。为了尽快维护丰先生的合法权益,圣运律师协助丰先生向区政府提交了《补偿申请书》,请求其对丰先生的房屋进行合理的安置补偿。但区政府对申请置之不理,未作出任何答复。

圣运律师认为,首先,该征收项目与房屋被强拆都是确已存在的事实,丰先生应当获得征收方合法且合理的补偿,但在沟通过程中,对丰先生的青苗补偿款及另一处房屋补偿款并未合理计算在补偿范围内。再有,自征收项目开始,丰先生一家一直都积极配合区政府的清点、统计工作,且都有相关证据佐证。区政府主张由于丰先生不配合征地工作,而不予发放生活苦难补助费用,这一理由并不成立。在协助丰先生提起复议的过程中,市政府以区政府并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事实为由,驳回了丰先生的复议申请。因此,圣运律师综合上述理由,协助丰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大部分意见,判决区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丰先生一定数额的补偿款。该胜诉判决代表了丰先生维权道路上的阶段性胜利,期望在律师的协助下,其合法权益能够得以良好维护。

文章 | 圣运律师|视觉 编辑 |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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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圣运律师微信公众号-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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