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6 12:36:45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刘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市自然资源局【案情回顾】 刘先生是山东某村村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市自然资源局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了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落实。为了核实征地是否真实存在,圣运律师协助刘先生向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申请信息公开,该局随后向刘先生回复称,涉及土地的手续正在按程序申报,但还没有获得最终的批复。
随即,圣运律师协助刘先生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违法查处,但迟迟未获回复。圣运律师认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有查处违法征收、占用土地的职责,但其在接收申请书后,未按照法定程序对刘先生的申请进行处理,也没有对刘先生的申请作出任何回复,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于是律师协助刘先生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市国土资源局于60日内对刘先生的申请事项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