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0 13:24:07 作者:圣运律师
杜先生在广州市从化区某村合法承包集体土地约1 9亩,并在承包地上种了荔枝树。因“珠江健康城项目”
委托人:杜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广州市某镇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杜先生在广州市从化区某村合法承包集体土地约1.9亩,并在承包地上种了荔枝树。因“珠江健康城项目”,杜先生的土地被划入项目用地范围内。2017年3月16日,在没有征得杜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承包地上的荔枝树被偷偷砍伐,给杜先生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杜先生认为自己的财产及合法权益都遭受到十分严重的侵犯,因此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开展了相关的系列程序。首先,为了证实征收项目的合法性,针对这种未经合法程序、合法手段,偷砍果树的行为,2018年3月圣运律师协助杜先生向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分局邮寄了查处申请书,希望公安分局能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但几经等待,从化分局并没有作出任何查处答复。2018年8月,通过诉讼方式得知清除行为的主体为镇政府,因此针对清除行为,圣运律师协助杜先生以诉讼的方式进行争取合法权益。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没有合法手续执行。
在本案中,杜先生作为涉案被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也是果树的权属人,是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因此这种清除果树的行为对杜先生的合法权益产生直接影响。尽管经查明案情后,得知相关部门已经对涉案地块实施征收并提存了补偿款。但是,镇人民政府作为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在杜先生拒绝自行清理、交出土地的情况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法院进行没有合法手续执行,而不是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直接没有合法手续清理。综上,镇政府在未申请人民法院没有合法手续执行的情况下,直接没有合法手续清除涉案土地上荔枝树的行为应当被视为程序违法。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情后,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镇人民政府没有合法手续清除杜先生果树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