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刘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兰州市某区人民政府
01
案件信息
委托人 :刘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兰州市某区人民政府
02
案情回顾
刘先生在甘肃省兰州市某社区拥有土地,用于打造苗圃花园。该块土地是十年前其通过将自己名下的河滩土地与村委会通过置换所得。置换后的该块土地因某建设项目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在征收过程中,刘先生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补偿费用也并不合理。刘先生与家人沟通过后,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通过整理案件相关材料,对该征收项目的合法性持怀疑态度,因此协助刘先生等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兰州市某区政府申请公开当年的《土地置换协议》,随后根据区政府的《告知书》向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提起申请。但却收到了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的答复称,建议向协议签订单位申请。仅仅是申请公开一份协议,但遭遇了征收部门的接连“踢皮球”,圣运律师快速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协助刘先生维护权益。
圣运律师认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本案中,区政府作出了《告知书》建议刘先生向当地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在答复中并未详细说明其建议刘先生向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的缘由,更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刘先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尽到了全面查找和检索的义务。
03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兰州市某区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责令区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