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师解析河南胜案:未签订补偿协议遭遇强拆,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3-11-07 10:33:06 作者:

01 案件信息 委托人 :金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团队 被告: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南阳市某县政府

 
01
案件信息
委托人 :金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团队
被告: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南阳市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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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河南的金先生多年前在当地法律服务所的见证下,与他人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转让协议并取得了案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随后购买了地上房产及其他附属物。由于当地的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在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金先生的厂房及附属物被强制拆除,县政府出让了案涉土地并且注销了土地使用证。无奈之下,金先生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创始人王有银律师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圣运律师协助金先生梳理了案件的关键性材料,向县政府做出申请请求县政府履行安置补偿职责。随后县政府作出的《答复》,并未给予金先生补偿。针对案涉《答复》金先生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但在复议决定中,市政府依旧维持了案涉《答复》。在这样的情况下,圣运律师协助金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本案中,县政府未经充分调查询问,即作出了案涉《答复》告知金先生补偿款已被他人领取,显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也同时有违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没有听取金先生的陈述申辩,也没有启动调查程序,就作出的案涉《答复》应当被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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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县政府作出的案涉《答复》,也撤销了南阳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责令县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处理。该胜诉为金先生后续的维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其合法权益能够得以良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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