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郭先生是陕西省韩城市某村村民,在村中拥有一块合法的耕地。2015年的四月底,郭先生从村中得知
委托人:郭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韩城市国土资源局
案情回顾
本案的郭先生是陕西省韩城市某村村民,在村中拥有一块合法的耕地。2015年的四月底,郭先生从村中得知,韩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征地,而郭先生的几亩耕地正在此次征收范围内。征地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郭先生十分支持,各项工作都十分配合。
但是在后续的土地面积登记过程中,郭先生却发现,自己的耕地面积平白少记录了三分之一,面积减少这就意味着自己的补偿会降低,于是郭先生多次找当地政府部门理论,却无功而返。
正在双方因为面积的问题僵持不下之际,征收方为了加紧征地进程,2015年5月,市政府组织人员强行将郭先生的土地推平。
耕地上种植着郭先生精心打理的蔬菜和各种果树,眼看着自己的心血毁于一旦,郭先生又气又急,多次去各个部门理论都没有得到满意结果,最后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替自己讨回公道。
2018年,郭先生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了王有银主任团队帮助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后,团队办案律师迅速启动程序,开始各项关键证据的搜集。经过各项政府材料的分析,圣运律师发现,此次征收违法重重,不仅征收违法,此次征地更是缺少合法的审批手续!2018年12月,在团队律师的协助下,郭先生向韩城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对此次征地项目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该项目征地相关部门涉嫌少批多占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不料,申请书寄送至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后再无音信,在律师的协助下,郭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提供了以下证据材料:
第一组证据材料:查处申请书、邮寄照片、查询记录,以证明韩先生向韩城市国土资源提出过请求查处的申请,韩城市国土资源也收到了该申请。
第二组证据材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简介,以证明通过原告实际测量,该项目明显存在少批多占的情况,同时证明韩城市国土资源没有履行查处的法定职责。
第三组证据材料:郭先生的承包合同,以证明原告实际土地面积,同时证明郭先生的土地是农用地。
第四组证据材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证明原告的承包地是合法的。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支持了郭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韩城市自然资源局未履行查处职责违法,并责令限期履行查处职责。
此案件中,圣运律师已经掌握了征地充分的违法证据,已进入补偿协商阶段,希望在委托人郭先生和圣运律师的共同配合下,案件能取得圆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