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09:56:25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金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 :吕梁市某街道办事处
委托人 :金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 :吕梁市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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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金先生在吕梁市某村拥有一处合法房屋用于生活居住。两年前,相关人员将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这给金先生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金先生无奈之下,只得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依据多年办案经验,协助金先生迅速推进了维权进程。在诉讼程序中,经过充分准备,圣运律师协助金先生取得胜诉,强拆行为被确认为违法。随后,针对金先生在诉讼过程中的损失,圣运律师再次协助其提起诉讼程序。
针对赔偿事宜,圣运律师认为,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既然通过诉讼程序,街道办强拆房屋的行为已经被法院判决确认为违法,金先生作为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的权利,金先生主体适格,向街道办提出赔偿申请,街道办收到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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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吕梁市某街道办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对金先生提出的赔偿申请作出决定。该结果为下一阶段金先生获得合理赔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金先生的合法权益能够尽早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