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4 20:19:00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柳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温州市某镇人民政府【案情回顾】柳先生在浙江省温州市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温州市某镇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柳先生在浙江省温州市某村拥有合法房屋,十余年前当地计划第一批次建设项目,柳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但其一直未得到任何的安置补偿,随着征收进程的推进,其房屋遭遇了强制拆除。很显然,强制行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无奈之下,柳先生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圣运律师协助柳先生梳理了案件的关键性材料,针对镇政府依据当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向柳先生作出的案涉《未登记房屋认定书》提起法律程序。
圣运律师认为,在案涉认定书中,表明案涉房屋建于20年前的航拍后,未办理两证,未取得有效批建或处罚手续,认定其不符合拆迁安置条件。从程序上看,案涉认定书对柳先生是否能得到安置补偿产生了实质影响。但在作出该认定书前,其并未告知柳先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也并未听取其意见,更未及时送达或者告知柳先生,明显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撤销了镇政府作出的《未登记房屋认定书》。期望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柳先生的合法权益能够得以良好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