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4 13:19:11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邢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如皋市人民政府某街道办、如皋市人民政府
邢先生是江苏如皋市人,在市里拥有一处用于生活居住的合法房屋。由于拟建设项目,邢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但是就安置补偿标准邢先生未与征收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邢先生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随着征收进程的推进,拆迁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带领其他不明身份的人员闯入邢先生家中以暴力逼迫的方式迫使邢先生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邢先生气愤至极,当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深感邢先生的困难处境,圣运律师接受委托后,王有银主任制订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在24小时内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在办案过程中,圣运律师与邢先生详细沟通,收集了暴力拆迁相关的关键性证据。随后,圣运律师协助邢先生向区拆迁指挥部邮寄了《解除协议通知函》,表明其签订的协议是在遭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并非真实意愿,要求解除协议。与此同时,另一路办案人员也协助邢先生以如皋市公安局对暴力胁迫行为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积攒了一定的维权筹码后,圣运律师协助邢先生就案涉《如皋市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了行政诉讼。
圣运律师认为,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通过与行政管理向对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订立的协议,应当保证与相对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确保协议内容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邢先生提供的证据可以明显看出,邢先生是受胁迫而签订的案涉安置协议。不仅如此,圣运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协助邢先生书面致函了区拆迁指挥部,表明出邢先生对案涉协议的效力始终不予认可。因此,案涉的协议应当被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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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法院判决如下: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邢先生与如皋市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同时撤销了如皋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与案涉协议相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本案中邢先生的合法权益在征拆中遭遇了严重侵犯,期望在律师的协助下,邢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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