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胜案:对信息公开申请置之不理,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1-09-19 22:18:48 作者:

委托人 :马先生等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 告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分局案情回顾马先生等

委托人   :马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     告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分局

案情回顾


马先生等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某村拥有合法房屋,由于当地高校园区项目建设,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对征收项目的具体信息并不明晰,马先生等人担忧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在征收中得以维护,当下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圣运律师对案涉征收项目的合法性持怀疑态度,协助马先生等人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分局申请公开案涉征收项目的土地出让金收支明细、征收补偿分配方案等相关明细,但区自规局对马先生等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予以任何答复。针对该行为,圣运律师协助马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以依法确认马先生等人未正确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法。

 
圣运律师认为,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对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公开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依法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告知并说明理由。但本案中,区自规局对马先生等人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答复的行为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分局于判决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对马先生等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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