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先生是河北省某村村民,在村内有承包地若干。因项目建设,于先生的承包地面临征收
委托人:于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市自然资源局
案情回顾
于先生是河北省某村村民,在村内有承包地若干。因项目建设,于先生的承包地面临征收,但就补偿问题迟迟未达成一致。经过考虑,于先生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法权益。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了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为了核实征收的合法性,圣运律师协助于先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土地现状分析图及用地规划。但市自然资源局以该信息涉密为由拒绝公开,并作出答复告知于先生。圣运律师认为,市自然资源局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于先生要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也未在告知书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告知书严重侵害了于先生的合法权益,遂协助于先生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查,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认为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告知书认定事实不清,决定撤销该告知书,责令市自然资源局重新依法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