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7 14:53:14 作者:圣运律师
刘先生在广西省某村拥有承包地,因项目建设面临征收,刘先生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协助完成相关法律工作。
委托人:刘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市住建局
案情回顾
刘先生在广西省某村拥有承包地,因项目建设面临征收,刘先生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协助完成相关法律工作。
为核实有关征地信息,圣运律师协助刘先生向市住建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申报材料。
市住建局在收到申请书后迟迟未作出答复,圣运律师认为其构成行政不作为,严重侵害了刘先生的合法权益,遂协助刘先生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省住建厅经审查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要求市住建局自收到复议决定书起15个工作日内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