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胜案:因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被纳入征收,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发布时间:2021-08-11 09:46:00 作者:

委托人 :李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六安市某区人民政府【案情回顾】 李先生是安徽省六安市

委托人  :李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六安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李先生是安徽省六安市某存村民,在村内拥有合法的房屋。目前,该房屋由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对于案涉征收项目的合法性,李先生一直都持怀疑态度。权衡之后,选择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圣运律师先协助李先生向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区征地拆迁事务所申请公开了案涉项目的相关信息,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分局作出了相关回复。圣运律师在浏览案涉回复后,发现区政府作出的征收房屋的决定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违法之处。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先生在律师的协助下提起了行政诉讼。
 
    圣运律师认为,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但本案中,案涉征收决定由区政府作出后,从未在房屋所在区域进行公告。严重侵犯了李先生应享有的表达权、参与权、知悉权。其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本案中,李先生房屋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应当先进行集体土地征收,然后再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但李先生一直没看到相关文件,也没有获得相关补偿,由此可看出区政府作出的案涉征收决定并不合法。更重要的市,区政府未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等相关材料,征收程序显然存在明显不足。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六安市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期望圣运律师能协助李先生尽快取得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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