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第1693起胜案】内蒙古拆迁胜案:未补偿即拆除,法院判决区拆除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19-07-16 13:22: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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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张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区政府

 

案情回顾

 

        张先生在内蒙古某区有房屋一处。2017年,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张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2017年12月,张先生的房屋被拆除,但在此前,张先生未就补偿事宜与拆迁方达成一致,也未收到任何文书和通知。张先生思虑再三,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圣运律师认为,区政府与张先生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即拆除了房屋,违反了“先补偿,后拆迁”的规则,也违反了征收程序,该拆除行为不当,应当确定违法。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区政府实施的拆除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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