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5 13:21:45 作者: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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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刘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街道办
案情回顾
刘先生在浙江省有房屋一处。2018年8月,村委会通知刘先生,经过村两委研究决定,刘先生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将对刘先生的房屋实施断水断电措施,刘先生在接到本通知后应当自行腾空房屋,否则将组织人员进行拆除。
随后,街道办函告供电公司对刘先生的停止供电,村委会人员拆除了刘先生房屋电表,并在数日后拆除了刘先生的房屋。看到房屋被拆,刘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了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圣运律师认为,虽然村委会自认实施了电表拆除行为,但从街道办的函告中可以看出,街道办才是拆除工作的负责单位,应当推定拆除行为由街道办实施。
除此之外,涉案房屋位于城镇规划区内,即便该房屋属于违法建筑,街道办也不具有处置权限。且电表是刘先生的合法财产,街道办在拆除时未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属于非法拆除。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刘先生提起行政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街道办拆除刘先生电表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