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5 10:50:01 作者: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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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张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镇政府
案情回顾
张女士是甘肃省某村村民,在村内打有机井一眼,并办理了取水手续。2018年7月,镇政府以涉案机井、配电房系违法建筑为由对其进行了拆除。张女士不服,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法权益,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了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圣运律师认为,镇政府实施拆除行为时,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没有合法手续法》明确规定的程序进行,未作出没有合法手续决定、履行催告义务、告知张女士相应的权利,应当确认程序违法。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认为镇政府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履行了法定程序,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遂判决镇政府实施的拆除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