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7 17:46:42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黄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福建省某乡人民政府案情回顾黄先生是福建省某村村民,在该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福建省某乡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黄先生是福建省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土地及所健的房屋,面积约570平方米。由于当地的桥梁建设项目其房屋被正纳入到征收范围内,房屋周遭还有废品收购站,但征收部门对其 一直未予以征收。一年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然对房屋旁边的废品收购站作出了《责令期限拆除通知书》,并限定其在三天之内自行拆除。这样未谈任何补偿的征收行为令黄先生深感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会被侵犯,无奈之下黄先生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想通过法律途径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后,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在寻求法律帮助的过程中,黄先生房屋的部分设施遭遇了强制拆除,因此圣运律师在积累的关键性的证据后,迅速协助黄先生提起了诉讼程序,请求确认乡政府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
圣运律师认为,首先乡政府单独事实强制拆除行为,也未曾接受其他部门的委托,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本案中,乡政府曾主张案涉的建筑未经审批属于违法建设,但实践中其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已经按照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规定,没有提交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依据的行政决定,显然乡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证据不足且违反了法定的程序。
诉讼结果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与推进下,法院支持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乡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该胜诉判决为黄先生下阶段的维权程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在圣运律师的高效协助下,黄先生的合法权益能够早日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