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胜案:征收部门未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3-05-11 17:30:22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黄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哈尔滨市某区人民政府案情回顾黄先生是哈尔滨市某村村民,

委托人 :黄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哈尔滨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黄先生是哈尔滨市某村村民,在哈尔滨市拥有一处合法房屋。几年前,该处房屋由于棚改项目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在与征收部门协商的过程中,黄先生深感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会被侵犯,无奈之下黄先生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想通过法律途径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后,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为了核实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在律师的协助下黄先生向区政府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此次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所有信息材料,包括房屋征收通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被征收房屋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表,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等涉及被征收利益的信息材料。随后,通过答复黄先生得知,其房屋确实在征收范围内,但黄先生仍然未获得任何征收补偿。在律师的协助下,黄先生向政府部门申请安置补偿,但一直未收到任何答复,因此选择了诉讼的方式维护权益。

圣运律师认为,关于区政府是否应当履行补偿安置职责问题,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区政府作为征收部门,针对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未达成补偿协议的,区政府应当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对于案涉房屋的价值问题,黄先生应当按照周边房屋市场价格确定房屋单价,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根据相关实际情况,由选定的评估公司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诉讼结果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与推进下,法院支持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区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对黄先生作出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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