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胜案:补偿标准无法保障原有生活水平,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3-05-04 09:57:38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田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毕节市某区人民政府案情回顾田先生是贵州省毕节市某某村村

委托人 :田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毕节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田先生是贵州省毕节市某某村村民,在村内拥有合法房屋、土地,该处房屋由于当地的水库项目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在协商安置补偿的过程中,田先生并未与征收方就安置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随着征收进程的推进,区政府作出了拆迁补偿安置决定。田先生收到后仔细查看了相关方案,发现该补偿决定显然无法满足自己的现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田先生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拟定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在通过信息公开、复议、查处、律师函等法律程序搜集到了相应的关键性证据后,也收获了胜诉判决,确认了征收部门作出的不合理的拆除行为违法。在此基础上,圣运律师协助田先生再次提起了行政诉讼程序,期望法院能判决案涉的不合理的补偿决定违法,且责令有关部门重新作出补偿决定。在诉讼过程中,区政府其已经撤销了案涉补偿决定。

圣运律师认为,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可知,当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在本案中,区政府并未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确实已经撤销了相应的不合理的补偿决定,田先生作为原告提出的诉求因此合理合法。

诉讼结果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与推进下,法院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毕节市区政府作出的拆迁安置补偿决定违法。该胜诉判决为田先生后续争取房屋安置补偿奠定了夯实的基础,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相信田先生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尽早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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