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胜案:未履行行政职责,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1-05-27 13:06:31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于女士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邵东市人民政府、邵东市某区管理委员会【案情回顾】

委托人  :于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邵东市人民政府、邵东市某区管理委员会

案情回顾

    于先生在湖南省邵东市某街道办的房屋因学校建设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在征收过程中,种种迹象让于先生担忧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决定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对征收行为的合法性持怀疑态度,因此协助于先生向邵东市某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实细则信息。然而,邵东区管委会在签收该申请后,一直未作出任何答复。通过圣运律师的协助,查询到邵东区管委会为邵东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因此,在律师的协助下,于先生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确认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对有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本案中,区管理委员会是邵东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面对于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也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其对于先生的申请置之不理的行为应当被视为行政不履行。

诉讼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邵东市区管委会未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违法,责令其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20日内对于先生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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