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0 18:51:26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江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案情回顾江先生是浙江省千岛湖某某村村
委托人 :江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案情回顾
江先生是浙江省千岛湖某某村村民,在村内承包了土地。自县政府发布了《征收方案公告》,其承包地就被列为征收范围。在江先生未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其土地就被强制平整、附着物也被损坏。该行为对江先生的合法财产及权益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他当下决定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协助江先生经过了协商、沟通、复议等重要程序,也取得了一定进展。随后,针对强制平整土地行为,圣运律师协助江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为平整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行为并不违法。圣运律师认为,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并听取意见。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规定,阻挠国家建设且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在江先生未交出土地的情况下,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也没有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情形下,直接就实施了强制平整,该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江先生的承包地实施的强制平整行为违法。该胜诉结果为下一阶段圣运律师协助江先生的维权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江先生的合法权益能够尽早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