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2 10:54:15 作者:圣运律师
陈先生、王先生、余女士、徐女士的合法房屋和土地因“某饭店项目”被征收,且已被拆除,为核实征收的合法性
【委托人】:陈先生、王先生、余女士、徐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市城乡规划局
【案情回顾】
陈先生、王先生、余女士、徐女士的合法房屋和土地因“某饭店项目”被征收,且已被拆除,为核实征收的合法性,陈先生等人特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公开“某饭店项目”的“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他申报材料。
市城乡规划局在回复中指出经查明陈先生等人的房屋未因“某饭店项目”被征收,因此此项目的“一书两证”与房屋征收无关,依法不予公开。从户口簿记载来看,自己的土地和房屋明明位于被征收范围内,且房屋现在已经拆除,陈先生等人眼看着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他们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听取了陈先生等人的遭遇后,王有银律师迅速拟定争取合法权益方案,在律师的帮助下,陈先生等人针对市城乡规划局的作为提起了行政复议。
圣运律师认为,市城乡规划局在信息公开答复中作出的依法不公开“一书两证”的决定是与本案事实不相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城乡规划局作为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有核发并主动公开相应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定职责。因此市城乡规划局应当依法重新答复。
【复议决结果】
行政复议机关在查明事实后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撤销了市城乡规划局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书,责令市城乡规划局依法重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