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7 11:16:47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杨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昆明市某区街道办事处【案情回顾】云南的杨先生是昆明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昆明市某区街道办事处
【案情回顾】
云南的杨先生是昆明市某街道办事处村民,在村内拥有合法的房屋。该处房屋由于当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在征收过程中,杨先生心里预期的补偿数额与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相差甚远。思索过后,杨先生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在搜集了相关证据后,圣运律师对案涉征收程序的合法性持怀疑态度,协助杨先生向街道办申请公开房屋调查登记表、房屋的测绘材料、平面图、结果图等与房屋相关的重要信息。随后,街道办在答复中告知,未查找到关于杨先生签订的补偿协议书,无法公开房屋调查登记表。随即,杨先生被通知到昆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查阅复制该行政复议的案卷材料,在拍照过程中搜集到了街道办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事实证据与街道办的答复截然相反,在律师的协助下,杨先生提起了复议程序。
圣运律师认为,街道办的答复显然是其不想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推托之词,属于明显的行政不作为。街道办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明显违法,依据我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有向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所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本案中,杨先生向街道办提起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其案涉房屋的调查登记表,但街道办未对杨先生所需的信息进行公开。其行为显然违反了《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复议结果】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与推进下,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撤销了街道办作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并责令街道办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对杨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表》重新进行信息公开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