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简讯:诉讼胜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圣运律师

发布时间:2018-03-26 15:35:53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章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案情简述】 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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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章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

【案情简述】
    章先生系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某村村民,2017年6月16日,其父亲张永亮的尸体在家中被一伙不明身份人员抢走。毫无防备的章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争取合法权益,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之下,7月10日,章先生向被申请人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提交查处申请,请求调查处理其父亲尸体被抢的案件,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作出任何答复。遂向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行政不作为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查处职责。
 
【胜案结果】
    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接到复议申请后,经过审理决定如下:确认被申请人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查处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在三十日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办案点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8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由此,本案中,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答复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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