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4 17:43:40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舒先生等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三人:某市人民政府【案情回顾】
委托人 :舒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湖南省人民政府
第三人:某市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舒先生等人是湖南省某村民小组村民,在村内承包了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舒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征收补偿事宜让舒先生等人感受到征收项目明显不具有公平合理性,几经考虑,选择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经过协商、沟通、复议及诉讼等程序,使案件有效推进,也搜集了关于本案的关键性证据。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省政府作出了《审批单》,批准了某仓储建设项目,计划征收了村里的集体土地。
圣运律师认为,该《审批单》的作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舒先生等村民的知情权和在征地过程中提出意见的权利。首先,涉案《审批单》作出前市政府向省政府曾报送了《听证告知书》、《征收土地调查公告》等文件,但该文书未加盖任何公章,再有在《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中的签名,也并不是村民本人所签,系他人代签。更重要的是,依据《审批单》,舒先生等人使用的集体土地并未在征收范围内。在这样的情况下,圣运律师协助舒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省政府作出的《审批单》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