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16 10:17:00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蒋先生等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湖南省某国土资源局案情回顾 蒋先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湖南省某国土资源局
案情回顾
蒋先生等人是湖南省张家界市某村村民,20年前,在当地建有合法房屋,并一直在此居住,每年如期向机场社区居委会缴纳土地管理费。2018年4月,区政府与XX街道办事处告知当地村民,因“XX公路机场社区段提质改造”,村民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但未就征收安置补偿标准予以说明。因补偿不合理,蒋先生等人一直未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
2018年,蒋先生等人收到了当地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中将其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要求限期拆除整改。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获得合理补偿,蒋先生等人和家人协商之后决定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王有银律师团队为他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争取合法补偿。
接受委托后,王有银律师了解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已经下发,蒋先生等人的房屋正面临着拆除的威胁。于是,王有银律师和办案律师在当天连夜制定出争取合法权益策略,并在委托24小时内将律师函寄送给当地政府,为村民们争取初步协商机会。
关于撤销此次《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复议申请也与律师函同时发出,王有银律师认为房屋是拆迁户的重要争取合法权益筹码,首先应该通过复议程序来撤销《限期整改通知书》,争取时间再进行下一步的争取合法权益行动。
王有银律师表示,为了加快拆迁进程,不少《限期整改通知书》作出存在程序上的违法,本案中,在无任何现场勘查、接受调查询问通知等前置程序的情况下便作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属于程序违法。
复议结果
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据翔实的证据,依法作出公正的复议结果:最终支持了蒋先生的复议请求,并撤销本案中的《限期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