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2 17:01:12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罗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西安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案情回顾罗先生在西安市某区拥有好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西安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案情回顾
罗先生在西安市某区拥有好几百平米的合法房屋,因某经济院房屋拆迁项目其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区管理委员会向罗先生作出了征补决定书,但补偿标准无法令罗先生感到满意。因此,罗先生当下决定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协助罗先生经过了协商、沟通、复议等重要程序,也取得了一定进展。随后,针对该份补偿决定书,圣运律师协助罗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圣运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国土资源的规划、建设等行政管理,因此,管委会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本案中被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应当依照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予以征收补偿安置,在作出决定前,应对房屋进行评估调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并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的陈述、申辩、复核权。但很显然,本案中的区管委会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之前,并未保障罗先生的陈述、申辩权,作出决定的程序违法。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西安某区管理委员会对罗先生的房屋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该胜诉结果为下一阶段圣运律师协助罗先生的维权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罗先生的合法权益能够尽早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