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胜案:街道办合责令法建筑限期改正,圣运律师助力撤销不合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3-01-05 10:10:56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孙先生等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西安市某区街道办事处案情回顾孙先生等人是陕西省

委托人  :孙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西安市某区街道办事处

案情回顾

孙先生等人是陕西省西安市某村村民,在村内拥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由于当地经济发展迅速,需要建设大型酒店项目,孙先生等人的房屋也因此被纳入征收范围内。随着征收进程的推进,当地街道办以孙先生等人的房屋为违建为由,向其作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孙先生等人履行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义务。合法房屋突然被认定为违建,孙先生等人认为案涉通知书的作出显然违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针对案涉不合理的通知书,圣运律师协助孙先生等人向区街道办事处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却收到了不予受理的决定书。

随后在圣运律师的努力下,不予受理决定书被法院判决撤销。针对本案中不合理的《限期改正通知书》,圣运律师再次协助孙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圣运律师认为,经查询本案得知,区街道办在《限期整改通知书》中为 孙先生等人设定了在一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应当被予以撤销。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撤销了西安市某区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该维权结果为孙先生等人下阶段争取到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在律师的协助下,孙先生等人能够早日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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