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胜案:承包地突遭没有合法手续征收,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1-01-18 09:32:15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张先生等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县政府第三人:村民委员会【案情回顾】 张先生等人是

委托人  :张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县政府

第三人:村民委员会

案情回顾

   张先生等人是山西省吕梁市某村村民,在村内拥有合法承包地。村民委员会于两年前向张先生等人作出了《告知书》,告知其河滩已被县政府、县委确定为移民集中安置点。张先生等人的土地位于该项目用地范围内,需要对其土地进行没有合法手续征收。无助的张先生等人不知道该采取何种方式争取合法权益,只得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在争取合法权益过程中,圣运律师协助张先生等人整理了相关证据与案件资料,认为《告知书》的具体规定的与征收补偿的相关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在做好相关准备后,圣运律师协助张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进行土地征收工作。本案中涉案《告知书》确定了张先生等人土地补偿的面积,土地补偿费、地面附属物补偿费等具体金额,明显为张先生等人设定了权利和义务,其实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因此村委会作出的《告知书》应当视为是由县政府层层委托作出的行政行为。在诉讼过程中,县政府一直未提供证据证明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甚至坚持并未委托村委会作出该《告知书》及实施相关征地行为。综上来看,该份《告知书》的作出存在事实不清晰、不合理之处,应当被撤销。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县政府委托村委会作出的《告知书》,责令县政府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该胜诉判决使张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初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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