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第1860起胜案】广东胜案:一夜之间果树遭没有合法手续清除怎么办?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

发布时间:2020-01-05 18:24:32 作者:圣运律师

苏先生在广州市从化区某镇的村内合法承包集体土地约0 843亩,并在承包地上种满了荔枝树。

委托人:苏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广州市从化区镇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苏先生在广州市从化区某镇的村内合法承包集体土地约0.843亩,并在承包地上种满了荔枝树。荔枝树所在的集体土地存在征收行为,但苏先生就安置补偿事宜的情况还未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

    2017年3月16日,在苏先生未得到任何消息的情况下,广州市从化区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上门强行砍伐了苏先生承包地上种植的所有荔枝树。苏先生十分气愤,认为自己的财产及合法权益都直接遭受到严重的侵犯,因此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开展了相关的系列程序。2018年3月,圣运律师协助苏先生向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分局邮寄了查处申请书,请求公安分局能够对涉案约0.843亩的荔枝树遭砍伐一事进行调查处理。但几经等待,从化分局并未作出查处答复。因此2018年6月,圣运律师协助苏先生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争取合法权益,将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分局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行政查处职责。从从化分局的答辩状及证据材料中得知,涉案的0.843亩荔枝树是被镇人民政府组织“清障”。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没有合法手续执行。

    在本案中,苏先生作为涉案被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也是果树的权属人,是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因此这种清除果树的行为对杜先生的合法权益产生直接影响。镇人民政府在未经合法程序、合法手段的情况下,偷砍了苏先生的荔枝树。即使镇人民政府是土地征收实施单位,但在苏先生拒绝自行清理、交出土地时,也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法院进行没有合法手续执行,而不是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直接没有合法手续清理。这样的没有合法手续清除行为应当被视为违法,因此,圣运律师协助苏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强行砍伐行为违法。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情后,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镇人民政府没有合法手续清除苏先生荔枝树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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