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费税是多少?有标准吗?,拆迁补偿房屋需要交多少税: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8-04 18:06:09 作者:圣运律师

房屋拆迁补偿费税是多少?有标准吗?,政策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例第八条(二

一、房屋拆迁补偿费税是多少?有标准吗?

政策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例第八条

(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四、关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四款所称: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实务答疑:因此,若符合城市实施规划,如取得的政府部门支付的房屋拆迁补偿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因为企业已经在取得补偿之前将土地使用权交回给政府机关,所以企业从开发企业取得搬迁或拆迁补偿,不是因为向支付补偿的开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仅是开发企业对企业发生额外搬迁或拆迁费用的弥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实务答疑: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由于城市规划(棚户区改造)原因将土地交回给政府机关,如取得政府部门支付的补偿费用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需要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同时,因为企业已经在取得补偿之前将土地使用权交回给政府机关,所以企业从开发企业取得搬迁或拆迁补偿,不是因为向支付补偿的开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仅是开发企业对企业发生额外搬迁或拆迁费用的弥补,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也不应开具发票,而应凭收款凭证入账,冲减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冲减后仍有剩余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但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对一些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处理过程,取得固定资产和存货处理收入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拆迁补偿的房屋是否要交税

拆迁补偿的房屋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拆迁补偿房屋需要交多少税

拆迁补偿的房不需要交税。拆迁补偿的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由国家统一按照规定发给,属于免税范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房屋拆迁补偿费税是多少?有标准吗

房屋拆迁补偿费税是多少?有标准吗怎么算

房屋拆迁补偿税收

房屋拆迁补偿费税是多少?有标准吗知乎

房屋拆迁补偿税收政策

房屋拆迁补偿交税吗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

房屋拆迁补偿费税是多少?有标准吗怎么算

房屋拆迁税收优惠政策

房屋拆迁税率多少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 应及时足额支付村民住宅补偿费用,政府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怎么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施工支付青苗补偿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青苗补偿费如何征税: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处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职人员能否享有征地搬迁补偿费,公职人员能否享受征地拆迁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工程占地青苗补偿费用,土地青苗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地产企业支付拆迁补偿费如何计税,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费如何计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从土地转让赔偿识多少钱一亩?,土地补偿费一亩多少钱: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光览陪偿款多少钱一亩,青苗补偿费一亩多少钱: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土地补偿费哪个部门收,征地补偿费用归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补偿费农民所得不能低于70%,土地补偿费农民的最低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主要有哪些,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收到设备搬迁补偿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机器设备搬迁补偿的搬迁费增值税税率: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委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不支付被征用人的土地补偿费?,未支付被征收人土地补偿费的村委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是否可以提留: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收政府拆迁补偿费交企业所得税吗,政府拆迁补偿款企业需要交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费分配对象包括哪些,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赔偿款多少钱一亩,土地补偿费一亩多少钱: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个人可以将征地补偿费做收入吗,个人征地补偿款是单位收入还是个人收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青苗和林木补偿费是多少,土地青苗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补偿费一亩多少钱2020,土地多少钱一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来源:临律-房屋拆迁补偿费税是多少?有标准吗?,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乘车路线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