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4 10:02:40 作者:圣运律师
组织收入 对汇算清缴进行排摸,组织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对收入进行详细排摸。这一过程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以下将分别就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中关于收入的部分进行详细解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收入排摸:根据《中华
组织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对收入进行详细排摸。这一过程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以下将分别就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中关于收入的部分进行详细解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收入排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这意味着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对企业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内的所有收入进行排摸。
企业应汇总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这些都是在汇算清缴时需要考虑的收入部分。
在进行收入排摸时,企业还应注意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收入排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在汇算清缴中,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将以上四项收入加总,然后减去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组织在进行收入排摸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确保不遗漏任何一项收入,同时也不应将不属于税收范围内的收入纳入汇算清缴中。此外,还需要注意税法的更新和变化,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排摸工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法律顾问。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就是要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收入合并起来,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简单说就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一、个税缴纳后的汇算清缴怎么办理1、自己办。据了解,税务机关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大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页端、12366自然人专线等渠道提供涉税资讯,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2、单位办。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3、请人办。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并妥善留存,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二、退税补税应该怎么操作1、只要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即完成了申请提交。税务机关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为纳税人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个人银行账户。2、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补税的,税务机关也同样提供了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POS机刷卡、到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转账方式缴纳应补税款。三、个税汇算清缴有什么好处一方面,这能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比如有人由于工作忙,能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在平时没来得及享受;还有一些扣除项目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知道支出金额是多少,比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等。另一方面,通过年度汇算,才能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实际缴纳的个税,实现多退少补,让税负更加公平合理。
收入的税务核算主要体现三个方面,即:
一是政策性。任何收入不作为应税收入或不申报纳税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果遇到无法明确是否应记入应税收入的情况时,则把握一个原则,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征税或免税,应作为应税收入。
二是差异性。注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三是时间性。如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等。
汇算清缴收入项目要规范的收入:
1.视同销售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将产品交予客户试用作营业费用处理,将自产产品用作礼品送给他人或职工福利作管理费用处理。税收上不仅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也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汇算清缴时应纳税调整。例,某企业将外购存货200000元用于市场推广,会计上不计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则要视同销售处理,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00×25%=50000(元)。但要注意,《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明确,货物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如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等,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2.递延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搬迁完成年度为,(一)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二)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10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上述事项,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往往不一致,企业如果选择了纳税递延的处理,则涉及纳税调整。
3.财政补贴收入
政府部门给予企业的各种财政性补贴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计入哪个纳税年度,并不像一些企业认为的那样,财政性补贴属于当然的免税收入。事实上,财政性补贴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免税收入,也可能是不征税收入,还可能是应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免税收入项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明确了不征税收入条件,而且当且仅当有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三个部门中的一个或多个部门明确确认为免税收入的,才属于免税收入,否则属于应税收入,应在取得财政补贴款项的当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不征税收入
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将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包装物押金收入
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其他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八项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28号)明确,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从收取之日起计算,已超过一年(指12个月)仍未返还的,原则上要确认为期满之日所属年度的收入。
一、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是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需要缴纳;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换取股权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用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按照规定其土地使用权应该过户至被投资企业,该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因此,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应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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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来源:临律-组织收入 对汇算清缴进行排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