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3 13:54:49 作者:圣运律师
土地置换需要交土增税吗,土地置换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在土地置换中,如果涉及土地使用权
土地置换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在土地置换中,如果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产生增值,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是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即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具体的税率则根据增值额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三、此外,土地使用权转让还可能涉及其他税种,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但这些税种与土地增值税是不同的,且其计税依据和税率也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土地置换如果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产生增值,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的税额则根据转让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来计算。
一、置换回土地时:
会计处理:
根据土地局开具的收款收据和支付款凭证作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A中学一块地)192
贷:银行存款192
税务处理:
根据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转移书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960元(192万元×0.5‰)
二、归还国家土地时:
会计处理: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收回土地文件和收款凭证作会计分录:
1.地上房屋建筑物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
累计折旧50
贷:固定资产——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
2.收回地上房屋建筑物补偿价款:
借:银行存款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400
借:固定资产清理——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300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税务处理:
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的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即甲公司将土地归还给国家,收回的地上建筑物补偿价款不缴纳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甲公司取得政府土地部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价款,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如果甲公司取得政府土地部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价款,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的规定,即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同时,财税〔2011〕7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甲公司取得的政府土地部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价款,可以不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但同时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果财政返还价款指明专项用途,即专门用于建造办公楼及建筑物,假定建造办公楼支出500万元,则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收到财政返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400
贷:专项应付款——建造办公楼专款
建造办公楼及建筑物时: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及建筑物100
累计折旧50
贷:固定资产——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及建筑物500
贷:银行存款500
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借:专项应付款——建造办公楼专款400
贷:在建工程——办公楼及建筑物400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及建筑物600(其中400万元不能计提折旧)
贷:在建工程——办公楼及建筑物200
累计折旧400
契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的规定,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甲公司接受行政性调整划转的土地可不缴纳契税。
法律分析: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之间互换房屋的行为,发生了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土地置换需要交土增税吗
●土地置换需要交土增税吗现在
●土地置换要交增值税吗
●土地置换需要交土增税吗为什么
●土地置换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置换需要交什么税
●土地置换税收政策
●土地置换需要交土增税吗为什么
●土地置换增值税如何征税
●土地置换费用
●农村土地侵权如何起诉,农村土地纠纷如何起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在农村的城市居民,是否可以享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户口在农村的城市居民,能否享受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侵权如何起诉 ,农村土地侵权如何起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能否参加征地补偿的分配,迁出户口,征用土地补偿款还可以参与分配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后补偿款归谁,确权后的土地补偿归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如何在网上上诉他占用我的土地?,别人占用我的土地怎样起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能否参加征地补偿的分配,迁出户口,征用土地补偿款还可以参与分配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应遵守的原则有哪些,对于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哪些原则: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纠纷如何起诉,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官司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土地确权官司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分户没有分地征地补偿款怎么分,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按户口分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侵权起诉状,农村土地纠纷起诉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增减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增减挂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起诉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起诉状 法律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补偿费能否继承?,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最新土地征收补偿方案2023,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的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新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的规定,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的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委会是否有权与农民签订征地安置协议?,村委会可以作为乙方与村民签土地流转合同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来源:临律-土地置换需要交土增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