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4 13:05:01 作者:圣运律师
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应提供的补偿事项, 一、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应提供的补偿事项 政府征地要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价值补偿、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
政府征地要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价值补偿、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北京圣运律师提醒您,征地补偿款不需要缴税。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需要缴税。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应提供的补偿事项有
●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应提供的补偿事项有哪些
●当地政府征地怎么补偿
●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应提供的补偿事项包括
●政府征地有什么补偿
●政府在征地中违法手段
●政府征地干什么用
●政府征地干什么用
●政府征地的正常程序
●政府征地以后怎么处理
●征地补偿款要缴税吗现在
●征地补偿款要缴税吗怎么交
●征地补偿款要缴税吗
●征地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征地补偿款是否征税
●征地补偿需要打什么税
●征地补偿款要交个税吗
●征地补偿款的税收政策
●征地补偿费怎么入账
●征地补偿费谁来支付
●什么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征地拆迁案中,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哪些: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什么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征地拆迁案中,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什么: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评估中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是?拆迁评估中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来源:临律-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应提供的补偿事项,征地补偿款要缴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