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签1.15亿协议,领走5000万拆迁款!

发布时间:2020-02-20 14:21:58 作者:

补偿协议金额1个多亿!领走了将近5000万! 但是,协议是骗子和拆迁方签的,钱都被骗子领走了! 最终骗子被判刑。但本主儿想管拆迁方要

    补偿协议金额1个多亿!领走了将近5000万!
 
    但是,协议是骗子和拆迁方签的,钱都被骗子领走了!

    最终骗子被判刑。但本主儿想管拆迁方要自己应得的补偿,费了劲了。日前,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布的“2018至2019年度行政审判十大案例”里,就讲了这么一起案件。圣运律师为您作出解读。

    甘肃某置业公司租赁场地建成5000多平方米的市场,将市场出租给了马某。之后,马某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了房屋登记,领了房屋所有权证。
 
    后来这块地方赶上拆迁了,置业公司和拆迁方谈补偿的时候才发现,拆迁方已经和马某签补偿协议了!协议金额1.1591亿,骗走拆迁款4989万!
 
    置业公司报案。这事很大,甘肃省纪委、兰州市纪委,都督办过。
 
    最终马某被判构成诈骗罪,获刑14年。

    “骗局”尘埃落定,置业公司管拆迁方要拆迁款。但这事因为是连环案,很复杂,多年过去,兰州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兰州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之后又更名为兰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兰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不给钱,给置业公司发了个函,让去法院告。
 
    那么多的拆迁款,不能不要啊,这官司必须得打。于是,置业公司请了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了兰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一审,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兰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应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金泰公司申请事项作出裁决。中心不服,上诉。

    二审,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该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延用原有的规定办理。
条例是2011年颁布实施的,涉案项目是2010年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根据上述规定,拆迁补偿争议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根据后一个规定,这事应该由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兰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虽职能变更,但依照上述规定,对遗留的拆迁补偿争议具有管辖权和裁决职责。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是2020年1月20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布的“2018至2019年度行政审判十大案例”之一。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表示,现实中,一些征地拆迁情况复杂一环扣一环,解决起来不是一朝一夕,一些行政机关会把更名、机构合并等等这些当成踢皮球的理由。法院公布的这起案件,对拆迁遗留问题争议的解决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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