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企业盖房的地被改规划当“大森林”了,损失没人理

发布时间:2020-02-15 12:47:15 作者:

去年,前有江淮汽车靠拆迁净赚两亿,后有广州浪奇拆迁喜提补偿26亿,一些上市企业甚至靠拆迁补偿扭亏为盈。 由此可见企业级的拆迁补偿款

    去年,前有江淮汽车靠拆迁净赚两亿,后有广州浪奇拆迁喜提补偿26亿,一些上市企业甚至靠拆迁补偿“扭亏为盈”。

    由此可见“企业级”的拆迁补偿款数额之巨大。但“企业级”拆迁补偿与当地政府之间的纠葛因此更加复杂。一些案件和当地政府的“朝令夕改”有关,比如下面这起——

    山东威海的一家实业公司,名下有一地块,本打算用于工程建设,但这家企业还没开工,政策就变了,当地规划局将这块建设用地变更规划为林地。

    因为一直没开工,这家企业还没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些。折腾到这时候,这块土地对这家实业公司来说已经失去存在价值了。企业要求政府给补偿,但没人搭理。

    黑不提白不提,可我损失不能白扔啊!这家企业算是聪明,赶紧找了拆迁律师求助。

    律师帮他们提起诉讼,把威海市人民政府和威海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起诉了。

    一审,企业败了,但他们没有气馁,让律师接着帮他们告。

    二审到了山东省高级法院,在律师的专业努力之下,案子翻过来了!

    山东高院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因公共利益需要调整用地规划,致使土地权利人难以继续使用土地,影响土地权利人目的实现,应当根据客观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不具有法定阻却补偿事由的情况下,对权利人给予相应补偿。

    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以出让方式供应的,补偿应当根据土地面积、剩余土地使用年期、原批准用途、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城市规划限制等,参照市场地价水平经专业评估而定。

    最终,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应作出行政补偿决定。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表示,这起案件其实说明了一个道理,虽然“企业级”拆迁多半涉及更高的政府层面,一些地方政府或许比在普通案件中更加振振有词甚至咄咄逼人,但补偿数额大、情形复杂不等于法律关系也复杂,实际上透过现象看本质,相当一部分“企业级”拆迁,所面临的拆迁法律问题是和普通案件一样的。

    “因为企业拆迁涉及的金额更大,有的地方政府会找各种理由‘不补’,甚至为此拟出文件。我提醒老板们注意,不要轻易被别人唬住,也更没必要自己把自己吓倒。任何违法违规的文件,都是‘纸老虎’!”

    “而且《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已经明确写了,要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能把公共利益这四个字扩大化!”

    王有银律师同时认为,一些当事人之所以挠头是因为法律知识欠缺,而这不是一朝一夕查查百度就能补上的,因此更体现出专业拆迁律师的重要性和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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