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被断水断电,圣运律师助力获得翻倍补偿款!

发布时间:2024-01-16 09:55:18 作者:圣运律师

用于生产制造的企业车间、厂房和存放原材料、成品的仓库,最怕的就是断水断电。而在征地拆迁中,断水电来逼签却在事实践中从未消失,足可见顽疾之难治。“断水断电”行为的出现可能意味着项目进入了关键阶段,遇到断水电要尽快提起查处程序,这样的查处程序在拆迁补偿争取过程中不是最关键的,但很必要,为什么呢,因为断水电的目的 一方面是为了给被征收人施

用于生产制造的企业车间、厂房和存放原材料、成品的仓库,最怕的就是断水断电。而在征地拆迁中,断水电来逼签却在事实践中从未消失,足可见顽疾之难治。“断水断电”行为的出现可能意味着项目进入了关键阶段,遇到断水电要尽快提起查处程序,这样的查处程序在拆迁补偿争取过程中不是最关键的,但很必要,为什么呢,因为断水电的目的 一方面是为了给被征收人施压而采取的手段;另一方面也是对被征收人底线和维权能力的试探方式,大家要表明坚定的态度和决心。
 
今天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代理的一起真实案例,为大家进行详细讲解,这起案件中,企业先后遭遇了断水电以及强拆,在圣运律师“组合式”的维权下,以诉促谈,获得了补偿翻倍的满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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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修路厂房拆迁,遭遇断水电和强拆

 

近几年,因修建公路,孙先生的办公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但评估的补偿金额远低于实际投入的数额。孙先生认为补偿金额太少,所以未签补偿协议。随后,镇政府采取了断水断电的措施,逼迫搬迁。

 

在圣运律师办案过程中,常有拆迁方会以供电、供水设备检修、出于施工安全角度考虑临时“限电”,将直供水改为靠水车定点送水等理由来规避其违法逼签的实质。

 

无奈之下,孙先生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帮助维权。圣运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认为当前断水电的被动局面皆因拆迁补偿问题而起,于是第一时间向当地市、县、镇三级政府发送律师沟通调解建议函,启动信息公开程序。信息公开的材料显示,整个征收项目是没有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显然存在征地手续不全的情形。委托后第二天,镇政府以未办理变更手续为由私下与办公楼原权利人某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随后便对办公楼实施强拆。

 

由于征收方先前急于推进征收进程的态度,让律师对强拆行为早有准备,提前指导孙先生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分别向法院提起了确认断电违法之诉、断水违法之诉及确认强拆违法之诉,还向镇政府上级申请查处其强拆孙先生办公楼的违法行为。由于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充分,足以证明政府断水、断电及强拆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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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被强拆,聚焦违法点

 

这个案件的违法点极具典型性,在不少企业拆迁过程中经常遇到:

 

第一,断水断电违法。征地拆迁中禁止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当事人配合搬迁。

 

王有银律师提示大家,断水电这一行为一方面是为了给被征收人施压而采取的手段;另一方面也是对被征收人底线和维权能力的试探方式,大家要表明坚定的态度和决心。对于此类违法逼签行径所造成的损失,被征收人有权在事后主张赔偿。但需要明确的是,我们不能任由损失扩大而不采取任何行动,否则因未及时处置而扩大的损失恐难以主张赔偿。

 

第二,缺少征收手续存在重大违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整个程序大致分为:征收启动阶段、征收决定阶段、补偿阶段以及强制执行阶段,其中诸多法定环节确实是本案重大违法点。征收的程序、步骤是拆迁律师审查征收是否合法的关键,这也反映了征收维权是一个“全流程”属性,即没有哪个程序是孤立存在的,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漏洞,就有可能导致最终的补偿决定不能合法成立。

 

第三,评估结果明显存在不合理。评估结果是最终补偿的重要依据,根据孙先生描述,自己的实际投入要远远高于评估的结果。在办案律师协助审查过程中,果然发现了端倪,并协助进行重新评估,为后续协商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组合式”维权,以诉促谈争取翻倍补偿

 

在律师协助下,孙先生提起的诉讼程序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都给了镇政府很大的压力。在开庭前,政府工作人员联系律师及孙先生,表达了私下和解的请求。本着一切从维护孙先生权益的角度出发,圣运律师制定了详细的协商策略,并指导孙先生与政府部门进行了第一次协商,但双方就赔偿金额仍存在明显分歧,协商结果未能达成一致。

 

其后,镇政府积极寻找协商机会,多次联系孙先生沟通,后在审判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最终孙先生获得的补偿比原来的补偿款翻了一倍多,由法院出具调解建议书。最终,孙先生顺利拿到补偿款。

 

结合圣运拆迁律师的办案经验,单纯围绕“断水断电”违法行为本身进行诉讼是不够的,比如前述案件,被征收人除了断水电的违法情况需要关注外,还要做到通过纵观全局情况进行行动,通过对涉案征收项目的全面审查来发动复议、诉讼、查处程序,促使征收方放弃逼签的做法,搭建平等协商沟通的平台。

 

在征收拆迁工作中,停水、停电等行为的具体法律后果应当由作出指示命令的部门来承担,断水断电对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被征收老百姓完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保障权益。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征收主体未依法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安置之前,不能通过施加影响、以停水、停电等方式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该行为将被确认违法,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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