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在拆除中遭受人身财产损失,赔偿数额该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9-11-22 14:44:52 作者:圣运律师

导语拆除过后,如果行政行为被认定违法,拆迁户有权申请国家赔偿。那么,拆迁户可以就哪些事情申请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北京圣运律师

导语
拆除过后,如果行政行为被认定违法,拆迁户有权申请国家赔偿。那么,拆迁户可以就哪些事情申请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律师为大家详细讲解,可以让广大拆迁户在申请国家赔偿时做到心中有数。
 

 

 
 
1

人身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一)人身自由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在拆除过程中,拆迁户可能会因为抗拆而被行政机关以妨碍公务为由限制人身自由。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启动了复审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赔偿委员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标准执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需要注意,“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

 

 

 
(二)生命健康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出现了身体伤害,拆迁户可以申请生命健康权损害赔偿。

 

损害生命健康包括致人身体伤害、致人身体残疾和致人死亡三种情况,国家违法侵害公民身体健康或者生命,致使其患病、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阜阳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单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2

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存在财产损失的情况下,根据下列具体情况申请赔偿:

 

 

1.违法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2.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1)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2)财产能够返还的应予返还财产。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应与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不复存在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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